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,提高机关干部的业务水平和行政办事效率,更好地开展商务综合执法工作,有效地进行商贸流通市场监管,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,区商务局利用每周一的时间,结合工作实际情况,就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进行集中学习。
近两个星期,全局集中学习了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和《生猪定点屠宰厂(场)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》的有关内容。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7年12月19日签署的文件,是自1959年以来,我国实施的第一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,本条例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。通过这样的集中学习,不仅丰富了我们的业务知识,而且更加有利于我局职能的有效发挥,并为下一步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