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打造园林城市, 创建绿色郊区,优化主干道两侧环境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,决定在207国道旧二院至三郊口路段两侧进行绿化。 我办作为具体实施管理的部门之一,积极与荫营镇、区行政执法分局等单位配合。在6月19日向拟绿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,并于7月2日对已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的单位和个人再次下达了拆除通告。 7月8日为通告指定最后时间,我办联合荫营镇、区行政执法分局等单位对15家单位和个人的建筑物进行了拆除,拆除面积共计1100多平方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