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镇、区直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和省、市有关通知精神,现将2008年“五一”放假及调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 一、放假调休时间
5月1日—3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,5月3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,5月4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5月2日(星期五),5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二、有关工作要求
(一)认真落实值班制度。各单位必须24小时有专人值班,并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。所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,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事件,要及时请示报告,妥善处理。各乡镇、各部门要在4月30日之前将值班表报区政府办。
(二)加强安全生产工作。切实做好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。放假期间,区、乡、村各级和驻区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手机24小时打开,一般不得外出,确需外出的要经主管领导批准。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,加强督查,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工作措施。重点做好各种公共场所、工厂、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人民过一个安乐、祥和的节日。
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|